云林绿能弊案议长全认了!新北地院裁定300万交保

涉绿能贪渎收贿,云林县议长黄凯7月5日遭声押禁见,时隔数月,今(18)日新北地方法院裁定300万具保。(报系资料照)

云林县议会无党籍议长黄凯因涉嫌利用议员职权勾结绿能业者收贿上千万,今(18)日遭到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新北地方法院也于晚间7时许裁定黄凯以300万元具保及限制住居,并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接受科技设备监控8月。

新北地院指出,黄凯收受贿赂,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属最轻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依合理判断,仍存有畏罪潜逃之高度诱因,因此认为有羁押之原因,但考量黄凯于侦讯及本院讯问时,均坦承犯行,且于侦查中主动缴回全部犯罪所得1480万元,认无羁押之必要。

根据新北地检署调查显示,黄凯自2020 年起与国金能源公司等绿能业者勾结,利用自身议员身份及联系云林县建设处长李俊兴,透过各自职权暗中协助绿能业者优先取得云林县太阳光电发电厂的筹设同意函及营业执照。

检方指出,其中李俊兴涉嫌泄漏县政府内部机密文件给黄凯,而黄凯则利用家人设立人头公司,掩饰收贿行为,先后接受5千万元及900万元贿款;讯后将黄凯、李俊兴及相关涉案人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泄漏机密罪》、《洗钱防制法》等多项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