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众滞留缅北沦诈团同伙 警方勒令年底前返国
云南警方勒令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年底前返国。图为10月14日2349名缅北电诈犯罪嫌疑人移交中方并由多地公安机关陆续押回侦办。(大陆公安部刑侦局)
大陆人民、尤其是云南民众滞留缅北沦为以经营贩毒与电信诈骗维生的果敢4大家族所用,恶名昭彰,据云南省保山市微信公众号「保山警方」消息,保山市打击治理电信网路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已于12日发布敦促保山籍滞留缅北地区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勒令相关人等于今年底以前返国、可获从轻发落,否则将受到除籍、关闭金融卡、通信卡、限制出境等严厉处罚。
通告指出: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路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惩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大陆《刑法》《反电信网路诈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特发布此通告。
一、非法滞留缅北地区的保山籍人员,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回国返乡。回国前,需提前7天通过电话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并通过正规管道回国,回国后第一时间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
二、在限定期限内提前报备且主动回国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视情免除处罚。
三、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家属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通过传达政策、亲情感召等方式,督促其及时回国返乡。拒不接受劝告以及不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追查到底,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四、鼓励民众踊跃检举揭发保山籍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及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者资讯严格保密。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五、针对仍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截止12月31日拒不回国的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暂停办理户籍业务。对保山籍滞留缅北地区人员暂停办理与户籍相关的一切业务。
(二)「两卡」惩戒。对保山籍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各类具有支付、转帐结算、信用贷款、存取现金的电子支付卡及相关帐号;一律暂停其名下所有各类通讯电话卡,且五年内不得开办新的银行卡、电话卡。
(三)政审从严。对保山籍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在其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时,依法依规严格审核。
(四)限制出境。对保山籍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列管列控,并报请法定不准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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