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藉反共詐財…郭文貴9罪成立 總刑期恐逾百年
中国商人郭文贵。(路透)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十六日宣判,中国商人郭文贵被裁定九项罪名成立,包括勒索及贪污组织犯罪、电汇欺诈、证券欺诈、银行欺诈及洗钱等。根据联邦法律,这九项罪名的最高刑期分别为五年至廿年不等,总刑期可能过百年。
郭文贵二○二三年三月被捕,当时被控十一项罪名。由于案件涉及的团伙规模较大且案情复杂,检方在今年年初又增加了被俗称为「反黑连坐法」的控罪。郭文贵案的陪审团庭审于今年五月开始,开庭作证环节长达一个半月。陪审团从本月十一日开始闭门审议,经过近三个工作日,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裁决郭文贵有罪。
检方表示,郭文贵涉嫌从二○一八年开始,在美国以「反共」的名义聚集大量追随者,然后开始引诱他们往多个「公益基金」和投资项目中注资,还利用很多追随者对他的盲目信任,用夸张的承诺许他们以高额回报。事实上,郭文贵承诺的回报几乎无一兑现,大量投资款被他和家族成员及团队用于奢侈享乐。根据这些情况,检方对郭文贵以及在逃的共犯余建明提出总计十三项指控,郭文贵被控十二罪。
检方邀请了多名受害者出庭,详述他们因轻信郭文贵而损失大量钱财的经历,其中受骗额度最高的一名证人损失超过一百万美元。辩方律师辩称郭文贵受到中共威胁,集资是为了进行反共活动,但检方则反驳称「反共不等于可以诈骗」。
陪审团裁定,郭文贵的九项罪名有罪,包括勒索及贪污组织犯罪、共谋进行电信欺诈和银行欺诈、共谋洗钱、共谋和实施证券欺诈等。此外,两项有关电信欺诈与证券欺诈的罪名及一项非法货币交易罪名不成立。
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威廉姆斯在宣判后说,郭文贵用追随者的血汗钱住豪宅,在价值三千七百万美元的游艇上逍遥度日,让数以千计追随者成为受害者,「如今他的阴谋已被终结」。
宣判后,郭文贵被带出法庭,但未上戒具,百余名郭文贵的支持者陷入静默。法庭宣布,对郭文贵的量刑将在今年十一月十九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