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骑脚踏车!网点出「2问题」不能忍:仿佛他路权最大
▲不少人都有走在人行道上却被按铃的经验。示意图,与本文无关。(资料照/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曾筠淇/综合报导
有时走在人行道,却突然被按铃,原来是后方有脚踏车要过,不过,脚踏车真的能骑在人行道上吗?近日就有网友发文直呼,都没人意识到自行车不能在人行道上面骑吗?贴文曝光后,引发网友讨论,「自行车连红灯都不停了」、「本来就不行,一堆骑在人行道还按铃赶行人」。
有网友在PTT的Gossiping板上,以「没人发现自行车原来不能在人行道上骑吗」为标题发文表示,出门一趟,常会看到不少人把脚踏车骑在人行道上,都没有人意识到这个问题吗?
贴文一出,不少网友都表示,「大家都知道自行车没车牌」、「你看过多少牵到马路上骑了?走人行道都要让,还在背后逼人的,水准就那样」、「我是某一年去新北耶诞城,在人行道骑,被警察开单,才知道有这个规定,相信多数人都不知道吧」。
还有网友点出另2个问题,「是啊,一堆三宝骑上来按铃」、「最烦骑到人行道上还按铃的」、「一堆骑在人行道还按铃赶行人+1」、「我也很讨厌按铃的,不会骑才会一直按铃,仿佛他路权最大」、「自行车还很爱闯红灯」、「一堆闯红灯的,不只是老人,少年连大路口转红灯了也给你冲过去,汽车都要让」、「明明路口是红灯,就是有骑单车的懒得停下来还要起步,就硬闯红灯」。
不过也有网友则提到,「违停那么多你到底要怎么骑单车?骑内车道啊?而且公车也会逼车,这都没谈到遇到大货车的状况」、「台北骑脚踏车骑在路边压力山大」、「车道真的太恐怖了,不敢骑,但是我不敢按路人铃,知道自己理亏」。
▲脚踏车属于慢车。图与本文无关。(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脚踏自行车属于慢车,慢车驾驶人若在「人行道或快车道行驶」、「于设置有必要之标志或标线供慢车行驶之人行道上,未让行人优先通行」,可处新台币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内政部警政署过去也曾指出,人行道是专门让行人通行用的,「除非在不妨碍行人通行及行车安全无虞之情况下,主管机关得于人行道设有标志及标线之路段(行人与自行车共道),例外开放自行车行驶」,其余人行道均禁止骑乘自行车。另针对人车共道的路段,自行车也必须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警政署也强调,「于未开放自行车行驶人行道的路段,自行车依规定应在划设之自行车专用道或慢车道上靠右顺序行驶,在未划设慢车道之道路,应靠右侧路边行驶,且不得侵入快车道或人行道行驶」。不过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也曾提到,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1,自行车相关违规并非民众能检举的项目,因此民众若想检举,必须当场向员警检举,由员警依违规事实引用处罚条例予以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