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永康授意下受贿 李春城当庭认罪:羞愧难当
被认为中共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四川帮」骨干的前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案23日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李春城当庭认罪,说「我错了,真的对不起大家」。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根据《新华社》报导,检方指控,1999年至2012年,李春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另案处理)等人非法收受4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79多万元。
另外,2001年9月至2011年7月,李春城担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成都市委书记期间,在周永康(另案处理)的授意下,违反相关规定,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李春城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前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图/新华社)
公诉人指出,上述证据经过当庭举证、质证,充分证明起诉书指控的李春城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被告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
辩护人发表了对被告人有罪、罪轻等辩护意见,认为李春城具备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以及酌定从轻情节,建议法庭全面考量李春城的罪行从轻进行处罚。
法庭辩论结束后,李春城作了最后陈述,他说,起诉书中对他的所有指控都是属实的,他没有任何异议。「人生没有办法重来,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所犯下的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对党的形象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公信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令自己羞愧难当、痛悔不已。我错了,真的对不起大家。」
李春城表示,他为自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而深感痛悔,为自己背叛了入党誓言和信念追求而深感自责,「我真心诚意地认罪悔罪,真心诚意地接受法律的惩处。请司法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认真改造,洗心革面,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