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的社会-死了一位员警之后
日昨,台北市大直派出所一名员警,疑因未替嫌疑犯搜身与上手铐,遭到对方持刀伏击,肩颈部被刺多刀,送医急救不治。
该名员警年仅廿七岁,死于未落实押解嫌犯的相关作业程序,以致枉死,原本,这是可以避免的,只要确实执行该有的执勤过程,便不会造成天人永隔的悲剧,无奈,一时疏忽,年轻宝贵的生命便随之流逝。
前不久,在鹿港发生一起深夜窃案,员警单独前往缉匪,至现场下车未熄火,警车便被小偷抢夺而去,警车还横冲直撞,差点伤人。无独有偶,上个月底在台中市也发生一起通缉犯抢侦防车事件,当员警下车警戒时未拔下钥匙,于是,给了歹徒可乘之机,员警们下车均不拔钥匙来将车子熄火,只为讲求一时方便,却忽视可能的夺车后果,执勤心态实在很奇怪。
前述均为员警忽视该有的执勤要务,须知,警匪搏命,生死一瞬间,严重者,像北市那位员警被刺身亡,其余,像是歹徒夺警车撞伤人,这一切,无论是谁受到伤害,均为民众所不乐见,然而,却是事前可避免的,只要落实平日的执勤工作即可。
等到每次发生员警执勤的意外,才痛定思痛,祭出惩戒,似乎为时已晚。警政单位应趁此员警遇袭死亡事件,彻底检讨执勤工作的标准作业流程,从搜身、上手铐、拔车钥匙…等动作规范落实,莫让憾事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