藻礁未纳自然地景 海委会桃园市踢皮球
海洋委员会主委李仲威10日赴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业务报告」。(姚志平摄)
藻礁之火烧向桃园市长郑文灿。国民党立委林思铭昨在立法院询问海洋委会主委李仲威,能否依《文资法》将藻礁画为「自然地景」保护?李则表示,画设权责须由桃园市政府办理、审查,尚未送至海委会。
不过桃园市长郑文灿昨则表示,大潭藻礁因为三接案,前桃园市长吴志扬并未画设为保护区,他接任后,三接案正在环评,所以未画为保护区,那时他就说,等告一段落,会好好保护藻礁,请大家放心。
前蓝委孙大千、国民党革实院长罗智强数度点名郑文灿,未尽桃园市长之责,保护7000年藻礁。蓝委林思铭、鲁明哲等昨在内政委员会追问海委会主委李仲威,何以桃园市府尚未将藻礁画为自然地景?
李回应,三接环评已在2017年通过,现在依中油在环评中的承诺,进行监督,若要依《文资法》画为自然地景,画设权责在地方政府,桃园市政府正积极办理中,需视其能否达到标准,希望创造双赢。
但林思铭追问,自然地景主管机关在中央是海委会,应由海委会办理审议才对。海委会海保署长黄向文表示,依照《文资法》分工,先由地方政府负责评估后,再送中央通过,先前与桃园市府有讨论,对方认为还要调查,尚未将提案送到中央。
林思铭质疑,海委会的说法听起来像是互踢皮球,8月28日都要进行藻礁公投,却说桃园市府还在做调查,依照《文资法》第110条,若地方政府不作为,中央可代行处理。
李仲威说,如此可能有跨越行政程序的问题,桃园市府并没有不做,但需要时间,会再跟桃园市府提醒。
桃园市府对此表示,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第79条第1项规定,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皆为文资法所定义的主管机关,中央与地方都有权责提报自然地景、自然纪念物。
惟桃市府也进一步指出,2015年委托中央大学调查藻礁,中央大学报告结论并未建议将大潭海岸画设为自然保护区,且一旦画设为自然保留区属重度管理,将限制居民及渔民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