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旧爱狂讥「弱鸡」!新北男「当街播放性爱片」证清白惨了

新北一名男子不满遭提分手,竟至对方住处楼下咆哮「到处与人发生关系」、「有性病」,甚至拿出手机播放二人昔日的性爱影片予他人观看。(图:shutterstock / 达志)

新北一名男子阿豪(化名)由于不满遭女友晓云(化名)提出分手,竟至对方住处楼下咆哮「到处与人发生关系」、「有性病」,甚至拿出手机播放二人昔日的性爱影片予他人观看,行径相当夸张,女友愤而提告。法院审理,依公然侮辱罪判处阿豪赔偿8千元罚金;案经上诉,高院撤销原判决,依诽谤罪判阿豪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阿豪与戴女自2019年间成为男女朋友,同年一起前往泰国旅游时,阿豪却使用手机偷拍二人性爱影片。直至隔年7月,二人感情生变,阿豪一怒之下竟要求戴女返还交往期间所曾予的礼物、现金,更在住处巷弄内,大声飙骂对方「贱人」、「婊子」、「到处与人发生关系」、「有性病」,导致戴女名誉严重受损。

时隔二日,阿豪又至戴女住处大闹,一见对方下楼随即冲向前,并破口大骂:「这个贱人终于下来了」、「看看这个婊子还敢不敢到处跟别人发生性关系」。戴女控诉,阿豪还拿出手机,当着其他友人面前播放二人的性爱影片,甚至叫嚣「让你们看看她有多淫乱」等语。

对此,阿豪矢口否认曾说过「贱人」、「婊子」、「到处与人发生关系」、「有性病」等语,而他与戴女起口角时,互骂声量较大。另考量先前戴女曾向友人抱怨自己性无能,阿豪因此故意说给在场的男友人听,且他向戴女播放手机的性爱影片片,整段过程仅仅数秒时间,并无诽谤或公然侮辱的犯行。

新北地院审理,依据在场二名友人的证词,认定阿豪犯行属实,并依公然侮辱罪判处8千元罚金。阿豪不服上诉,高等法院则认,阿豪所犯两罪,虽属各别起意的独立犯行,但犯罪动机及手法却十分类似,因此判他应执行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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