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卖凶宅涉诈欺 张淳淳喊冤
张淳淳2006年间花费625万元向李姓女子买下民权东路五段的房屋;2011年以1170万转手卖屋时,被控隐瞒该屋为凶宅,林忠贤以连秀茹名义买下,隔年以1380万转售给赖男,赖要将房屋脱手时才知是凶宅,愤而提告。
北院昨开庭,张淳淳否认诈欺,她说向李女买屋时,对方说有人瓦斯中毒送医后死亡,她买屋后也住了2年,但因邻居说有人死在屋内,就对李女提告,法官函询确认没人死在屋内,她就撤告没拿一毛钱,转卖后手时也曾告知屋内曾发生意外。张律师则说,当时法院函询取得的资料是2005年12月以后,没想到死者却是同年11月死亡,实在是「阴错阳差」,不是蓄意隐瞒。
林忠贤也说,张淳淳确曾告知房子发生过意外,还说人不是在屋内死亡,他坦承未告知后手赖男。连秀茹则称只是借名,未参与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