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违法出售荣福 台苯林文渊发声明反驳
针对台苯(1310)市场派董事告发台苯公司派林文渊阵营违法出售荣福金鸡母情事,林文渊发布声明反驳,谴责有心人士无端指控,意图影响董事选举结果。(资料照,郭吉铨摄)
针对台苯(1310)市场派董事告发台苯公司派林文渊阵营违法出售荣福金鸡母情事,林文渊发布声明反驳,谴责有心人士无端指控,意图影响董事选举结果。林文渊表示,台苯持股近99%之荣福公司自104年起已连续亏损5年,焚化炉代操业务将于111年2月到期,报导称「台苯出售金鸡母」、「将金鸡母卖给久阳公司」,实与事实不符。
林文渊强调,出售荣福公司股权,完全符合公司之「子公司之监督管理办法」、「取得或处分资产作业程序」相关规定。台苯出售荣福股权之交易,处分利益高达50665仟元,且摆脱荣福公司常年亏损之困境,实属有利于公司及股东权益。
林文渊指出,荣福公司原为台苯直间接转投资持股接近99%股权之子公司,在台苯109年处分前,荣福系以提供新竹市焚化厂之代操作为主要业务,惟该代操作案合约将于111年2月15日届期,且因新竹市焚化炉已运转13年设备老化,维护费用增加,导致荣福近年来受营业利益下滑及投资损失影响,财务状况持续弱化,自104年起已连续亏损5年,5年累积亏损金额达1.83亿元,甚至109年第1季仍持续亏损。
其次,台苯出售荣福公司股权,完全符合「子公司之监督管理办法」、「取得或处分资产作业程序」相关规定,且於潜在交易对象久阳公司、日胜生公司进行实地查核,并分别提出主要交易条件后,提案于109年5月11日董事会,经充分揭露交易对象、主要交易条件等资讯,由董事会无异议照案通过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嗣经台苯与久阳就主要出售条件合意后,方接获惠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民公司)函文表达收购意愿。
为求慎重,台苯咨询常年法律顾问认台苯与久阳间契约应已成立,具拘束双方之效力,如不履约,恐需负担债务不履行之赔偿责任,并严重损及台苯商誉及诚信,故方无法接受惠民公司来函所请,并无所谓交易早已内定之情事。
林文渊说,台苯出售荣福公司股权之交易,处分利益高达5066万元,且摆脱荣福公司常年亏损之困境,实属有利于公司及股东权益,而该交易案迄今已逾一年,又时值台苯进行董事全面改选之际,有心人士一再利用媒体混淆视听,显然系以无端指控意图影响选举结果,公司予以严正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