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乱点名」涉不当饮宴 律师怒告监院 翁茂钟出庭作证
遭「乱点名」涉不当饮宴,律师怒告监院,翁茂钟出庭作证。(本报资料照片)
翁茂钟案遭监察院指涉参与不当宴饮的律师吴孟勋,认为监察院不实指控、侵害名誉权,提告请求监察院国赔100万元,另监察委员高涌诚等人连带求偿1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26日传讯翁作证,翁说当天并没有与吴吃饭。
台北地院开庭,传唤翁茂钟、律师陈永昌作证,翁说笔记本的内容是他秘书记录的,是当天他计划要到台北可能拜访的对象及朋友,不是约一起见面,且笔记本上的顺序和时间也不一定,他当天没有和吴孟勋律师及石木钦一起见面
翁说佳和案他委任陈永昌律师当辩护人,陈再找同事务所的吴孟勋共同委任,委任前他不认识吴孟勋」,他也没有单独找吴孟勋在外面吃饭、聚餐,况且他讨论案情通常会到律师事务所找陈永昌。
律师陈永昌作证指出,派案给吴孟勋之前,吴不认识翁茂钟,且依他事务所的惯例,除非他主动邀约,否则受雇律师不会单独和当事人出去聚餐,且他很确定吴孟勋不会单独和翁茂钟吃饭。
北院今传唤翁及律师陈永昌、黄泰锋和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长林奇福出庭作证,但林、黄未出庭,至于监察院代表传唤石木钦作证部分,将由合议庭再评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