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女员工控过完年才发1月薪 公司:分2阶段先发80%
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没想到桃园一名林姓女子却投诉,公司竟然要将1月的薪水延后至2月17日发放,等于过完年才能领到薪水,也让员工极为不满。对此,公司回应,其实并非延后发薪水,而是2阶段发薪,会先发放80%的薪水,剩下的加班费跟津贴,等到过完年结算才会再给。
林姓女子表示,本来期待过年前可以领到薪水、发红包,没想到却收到公司的通知单,上头注明1月份的薪水,因为遇到过年连续假日来不及结算,恐怕要等到2月17日才领得到,这让她气得将公文PO上网,让网友替她评评理;不过,公司看到林姓女子的投诉后,也马上解释其实是误会一场。
该公司的副总表示,我们公司通常运作,都是在8日这天发薪水,那这次是因为遇到过年,6日左右就休息,再加上银行也都休息,「所以我们分成2个阶段发薪。」仔细看公文上,还另外写着2月4日就会正常发部分薪资,只是只会先发80%,因为原本的发薪日2月8日刚好碰上农历春节,来不及结算,因此部分的加班费、津贴,必须等年后才能结算,并不是不发薪水。
对此,劳动局科长张哲航指出,根据民法规定,如果该公司薪水发放日期在8日的话,最晚也要在15日发,不过若延到17日才发薪水的话,「可能跟法令上的规定不符,虽然有瑕疵,但还没有违法。」(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