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大哥的女人」…张淑晶叹「爸爸想安乐死」 对周刊连环告败诉
▲张淑晶8月30日到北院开庭时,痛诉周刊不实报导害父亲「想安乐死」,北院9月27日判她败诉,不知这「充满挫折」的人生,还要持续到甚么时候。(图,资料照/记者罗志华摄)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时报周刊于2016年8月,在2007期杂志封面刊载「恶房东张淑晶天道盟大哥的女人」,并指张淑晶有「侵占、毒品、背信、妨害自由、恐吓、诈欺、重利、伤害」等前科,引起张淑晶不满提告,高院于2019年3月判张胜诉。张淑晶认时报周刊纵容记者不实报导,依3月时胜诉结果,要求「时报」要在各大媒体头版登道歉启事,并求偿11万元,北院9月27日判张淑晶败诉。
据判决,求偿1万元部分,张淑晶依照2016年8月5日时报周刊2007期内容,于2019年7月8日提出诉讼,已超过2年追诉时间,且在先前连带债务人已在强制执行中清偿完毕;求偿10万部分,张淑晶已于2019年5月8日对相同事实、相同被告提出诉讼,显然是重复起诉,至于张淑晶要求「时报」要在各大媒体头版刊登道歉启事,法院认为要求无理,予以驳回。
恶房东张淑晶坑杀房客事件曝光后,受社会大众批判,时报周刊2016年8月5日发行的2007期中,更「深入报导」指张淑晶有多项前科,并提到「她(张)的前男友是天道盟大哥,张淑晶正是江湖兄弟口中的『阿嫂』,难怪行事如此狠辣云云」;法院调查后,发现上开刑事纪录,当时经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但报导一出经多家媒体转载,更让张淑晶「黑上加黑」,她于8月30日出庭时沉痛表示,住院的父亲因周刊对她的不实报导,受人指指点点,甚至一度放弃治疗「想安乐死」,张淑晶照顾父亲之余仍热衷诉讼,充满「挑战」的日子看来还得持续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