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控策画劫钞3400万 舞厅业者关748天判无罪补偿224万

舞厅业者被控密谋劫运钞女千万,无罪确定后刑事补偿224万元(示意图,达志影像)

5年前Uber的邓姓女司机开车载送3400万元现金,不料被3名抢匪抢走现金,检方指控幕后主使者是新加坡舞厅经营者郝广民,但最高法院认定检方举证不足以证明郝男参与犯罪,判他无罪确定。他声请刑事补偿,台湾高等法院决定,补偿每天3000元,他受羁押日数为748天,补偿金额共224万4000元。

检方起诉指控,2018年10月29日晚间,开Uber的邓姓女司机与同车王姓女子替地下汇兑业者护送现金,郝广民是新加坡舞厅股东及经营者,他指示刘姓、王姓及林姓男子(判囚9年半确定)趁2女停车购买盐水鸡之际,共同强盗车内现金。

刘、林头戴棒球帽、配戴口罩,分别进入车辆之驾驶座及左后乘客座,并由林手持刀具1把挥舞,由刘将王女强推下车,因王下车后仍以手拉住车身并高声呼喊抢劫,林男于是持该刀具抵住王背后迫使其松手,并与刘强行开走车辆。

刘等3人强盗车内约3400万元款项得手后,将车辆弃置后离去,并将强盗所得赃款带回租屋处(因移车过程过于匆忙,有200万元现金赃款遗落车内),警方获报后陆续将王、林2人逮捕到案,另对刘男发布通缉。

检方起诉指控,幕后主使者是郝广民,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依伙携带武器强盗罪将郝男判刑10年,但台湾高等法院二审逆转判无罪,经最高法院撤销,高院更一审仍认为依检察官所举证据,尚不足以证明郝有参与强盗判决无罪,检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郝男声请以5000元最高额度折算1天,支付刑事补偿金373万元,但高院认为,他在侦查中因居无定所,并有事实足认其有逃亡之虞,他对于遭受法院裁定羁押是因逃匿未到庭接受审判所致,以补偿每日3000元之金额折算1日支付为适当,准予补偿224万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