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再犯高 学者:恢复强制工作

诈欺再犯率高,学者主张恢复刑罚附加「强制工作」,矫正并威吓诈骗集团。图为泰源技训所受刑人制作铁床。(泰源技训所提供)

全台10月诈欺财损破120亿元,打诈成效有限,其中诈欺再犯率高达8成以上,审计部决算报告就点名法务部矫正署未订定诈欺犯的处遇计划,供监所依循导正受刑人不劳而获的偏差观念,以致出狱后「恶性循环」继续骗。法务部司法官学院去年委外做「我国网路诈欺被害调查与防制研究」,学者建议除提高刑度与假释门槛外,必要时应修法恢复刑罚附加「强制工作」。

主持该研究的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教授赖拥连指出,有诈欺受刑人受访直言,「做诈欺迟早被抓,能骗尽量骗!」有人在监反省不是为何误入歧途,而是「以后该怎么做,才不会被抓」,凸显矫正系统失灵。

赖拥连说,2021年释字812号判决强制工作违宪,是因违反比例与区隔原则,建议矫正署应联合劳动部,透过职训中心让诈欺受刑人服刑达一定程度后,允许日间戒护外出工作。

他说,职训劳动可使诈欺犯不再好逸恶劳,并习得一技之长,有助其重返社会,期间表现作为累进处遇评分,等于拉高假释门槛,让想骗的不敢再骗。1名检察官告诉他,诈欺犯很怕强制工作,可惜已违宪。

今年9月底在监受刑人5万2755人,罪名前3名分别为毒品、诈欺、公共危险,诈欺犯7003人占13%,人数逐年攀升,10年增加5倍,官警估计车手与人头帐户的再犯率逾8成。

审计部也发现,依打诈国家队的「建立正确法治观念」,矫正署去年函请各矫正机关强化及优先提供诈欺受刑人技训等处遇措施,却未比照毒品或酒驾受刑人订定处遇计划供监所依循。现行作法是各监所在既有资源限制下,自行办理诈欺受刑人处遇,例如宜兰及屏东监狱办反诈法治教育课程或金融知识宣导。

矫正署表示,诈欺属财产性犯罪,行为人观念偏差,去年已陆续要求矫正机关对其优先提供技能训练,让他们有一技之长,另加强个别及特别教诲,至于是否推出全体适用的处遇计划,还在评估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