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千万经费 军情局3校官判刑
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军官杜撰与陆籍人员联系的假资料,诈领工作经费逾千万元,台湾高等法院判处3人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前上校江芳瑜、前中校徐之心与前中校苏薪名杜撰与陆籍人员联系的假资料,诈领工作经费逾千万元,台湾高等法院1日依公务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判处江芳瑜4年8月,褫夺公权4年;徐之心判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3年;苏薪名判刑6年4月,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
这起案件导因时任国防部电讯发展室中校的苏薪名接受军情局相关训练期间,遭查出他分别涉及2件贪污案。他与前上校苏永玲自2018年起,联手用一人分饰两角方式,虚构「幽灵中共情资」,诈领工作经费新台币654万3793元、美金14万4800元,高院已将苏永玲判刑3年2月、苏薪名判刑5年。
苏薪名因与前上校江芳瑜、前中校徐之心营造搜集情资假象,诈领情报协助奖金,一审将苏薪名依诈取财物罪等4罪各判处1年8月到5年10月不等刑期,未定应执行刑;江芳瑜判刑5年11月,徐之心判刑2年8月。
3人提上诉后,高院二审认为,江芳瑜犯行前后长达7年,虚报次数高达250次以上,诈得总金额共计高达1000万余元,其个人分到的金额为569万5568元,且犯罪手法涵盖制作不实内容签呈、使用不实大陆人民身分证件及银行金融卡资料、伪造其与情协人员联系之不实内容,欺瞒上级长官,且危害国家情报工作进展,判刑4年8月。
高院合议庭认为,徐之心有悔悟之心,故改判刑2年,缓刑5年;苏薪名严重侵害我国情报机关对于军事情报鉴定、研判及运用之正确性,对于国家安全法益危害至巨,判处6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