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团恐吓名医老母涉洗钱要「收押禁见」 她吓得1年狂付5000万
诈团恐吓名医老母涉洗钱要「收押禁见」 ,她1年狂付5000万。(中时资料库)
北部知名医院副院长的母亲,在110年接获假检警电话诈骗,对方恐吓陈姓老妇涉及洗钱罪恐遭「收押禁见」,吓得老妇连续交付现金,提款卡任诈团成员盗刷,并将房屋拿去抵押贷款1500万,全部交给诈团成员,1年被骗近5000万元,但警方仅抓到车手陈玉钦,陈男事后吐出45万元获得和解,台北地院依诈欺罪判陈徒刑1年,缓刑4年。主嫌郑吉松另案通缉中。
根据判决书,诈骗集团份子郑吉松与同伙,于民国110年3月9日起起至同年7月间,接续分饰「反诈骗警员黄安家」、「台中地检署邱云昌检察官」、「初审法官吴文正」、「初审法官陈振杰」,以电话、通讯软体LINE联系陈姓老妇,诓称陈彩琴「涉嫌毒品、洗钱罪」而要「收押禁见」,并要求陈彩琴提出款项、个人的提款卡交国家保管、核对。
陈姓老妇依照车手指示,连续三天交付共560万现金,接着又分别将其申办之三张台银、新光、国泰世华提款卡,放在诈欺集团指定的重型机车蓝子内供对方提款。
陈姓老妇因担心遭到收押,对诈团言听计从,还将房屋办理民间抵押借款,诈团份子找到放贷金主后,于110年7月12日再扮演「初审法官陈振杰」,要陈姓老妇向地下钱庄借贷,陈姓老妇仍不疑有他,与诈团份子一起前往代书事务所办理抵押贷款1500万元。扣除金主利息、代书费、公证费后,将实际取得的1313万3000元,在现场交付「初审法官陈振杰」派来收钱的人。
郑吉松获知陈姓老妇抵押借款并交付完成,立刻交付45万元给扮演「陈书记官」、「主任法官李志忠」的车手陈玉钦,直至110年12月间止,陈姓老妇总计损失近5千万元。
陈玉钦落网后否认涉案,但遭羁押后才坦承犯案,并将45万元赃款返还陈姓老妇,最后双方和解,由合议庭依共同诈欺罪判陈玉钦徒刑1年,缓刑4年,并提供240小时的义务劳务,接受12小时的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