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首習近平李家超」 港男發帖被判囚半年

香港示意图。(图:shutterstock)

香港一名五旬男子以5个社交媒体帐号发布自制的音乐录像,称「斩首」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特首李家超,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遭判刑六个月。

明报报导,被告区健威(现年58岁,报称无业)初犯,曾任职技工。辩方求情称,被告发帖内容重复,未能引起他人兴趣,回应「少得可怜」,帐号分别有4至284个朋友。辩方强调,录像有被告容貌,因为他教育水平不高、对法律一知半解,非政治狂热分子,且无证据显示帖文造成严重影响。被告另在求情信称今后会循规蹈矩。

报导称,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指出,被告半年间发布280则帖文,异常频繁;被告自制录像并配上歌曲,明显希望广传,虽然所得回应不多,但其理念顽固,不但主张分裂国家,更渲染暴力、扬言杀害官员及家人,以9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认罪减刑三分之一。

报导指出,根据案情,被告今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利用3个facebook及两个「X」(前称Twitter)帐号发布280个煽动帖文,他以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及具煽动性言论的照片制作11个音乐录像,另有帖文用其他歌曲制成录像,加插照片及自拍读出煽动言论等。

据报导,案情又指,被告以暴力威吓中央及香港官员,在逾200个帖文称「斩首」或「刺杀」习近平、「斩首」李家超,并谈及其家人;有帖文提到「香港最坚实精神病患白卡者 李家超」、「邓炳强 保安局局长 现代卖港贼」,形容国安法无法无天,并引述「光时」口号宣扬港独。警方网上巡逻后在被告住所附近拘捕他,被告承认用手机制作录像、意图反共,他知道发帖涉违反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