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屡出轨 品牌服饰女董亮「保证爱家承诺书 」获赔5千万
服饰服饰品牌林姓女董事长的丈夫陈男屡出轨,她亮出「爱家承诺书 」请求履行协议,台中地院判陈男赔5千万元。(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台中市知名服饰品牌林姓女董事长,指控结婚36年的丈夫陈姓总裁曾有多次出轨纪录,在2004年写下「保证爱家」承诺书,保证绝不再出轨,若违反愿付一半财产赡养费,子女监护权归女方。岂料,林女又发现丈夫疑与2女有外遇,去年向台中地院提出履行协议之诉,台中地院家事法庭认为陈男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际,判陈支付林女5千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女与陈男在1895年结婚,陈男婚后陆续有出轨纪录,陈男为取得妻子宽恕,曾在2004年写下「爱家承诺书」,指称「保证爱这个家,感情不再有出轨,如有违言,同意支付财产做1/2为赡养费,孩子监护权归妻所有」。
不料,林女在2015年间发现陈男与王姓女子有婚外情,王女还在2018年间传简讯给陈男、林女两夫妻的女儿,指称「已和您父亲没任何关系,目前纯粹只是老板员工之情」、「请您母亲不要再认为我抢她丈夫而对我有成见」、「感情之事很难有个说法,现今我选择说清就是不会再有牵扯」等语;陈男也被拍到在大里分公司前,与林姓女子有身体紧贴、相拥等亲密行为。
林女去年向法院提出请求履行协议之诉,并声明陈男财产3亿5861万元,应履行承诺,并要求陈男支付5千万,并保留日后追加或扩张权利。
台中地院家事法庭法官审理,陈男并未否认签署承诺书,但辩称,与2女并无瓜葛。陈男委请的律师则质疑,承诺书如果只是夫妻间爱情宣言之类的甜言蜜语,并无请求权可言,且承诺书非法律文件,而请求驳回林女之诉。
法官认定,陈男写下承诺书后,交给林女收执保管,并与王女等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分际。陈男签立该承诺书却陆续有婚外非常规行为,违反契约所称「保证爱这个家,感情不再有出轨」等语约定,林女得依该承诺书请求支付一半的财产,判陈男支付林女5千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