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鹤龄逃过6次判死 杀儿女判无期确定
男子张鹤龄民国97年间,受情妇指使杀害妻女3人,期间6度遭判死刑,但更五审4月认为他是「临时起意」改判无期徒刑,全案上诉后,最高法院今天驳回,判处无期徒刑确定。
这起案件发生在97年间,已婚男子张鹤龄外遇人妻苏玉真,被元配发现后,95年间遭控受情妇指使,竟然在新北市汐止区住处以乙醚迷昏睡梦中的妻子,为了避免事迹败露,再闷死2名幼女,并开瓦斯伪装3人瓦斯中毒身亡。
案发2年后,死者母亲声称妻女常来托梦,警方因此重启调查,发现死者鼻嘴有闷缢外伤,且在死者血液中验出乙醚,检警待张嫌从中国大陆回国后,立刻约谈张嫌到案说明,才坦承因感情因素杀人,案情得以水落石出。
杀害妻子部分,张男日前已被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定谳;杀女儿部分日前则遭判死刑,但最高法院在102年认为前审未践行正当法律程序,且死刑具不可回复性,因此数次发回更审。
全案缠讼8年后,张嫌期间6度遭判死刑,台湾高等法院更五审4月依家暴杀人罪嫌改判张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
至于改判理由,合议庭指出,一旦执行死刑人的生命将不复存在,应审慎使用。而根据警察大学的心理测验结果,认为张嫌他有复归社会,且有更生的可能性。
另外,依照国际两公约,执行死刑应是情节最严重者,但张嫌杀害2名子女属于「临时起意」,非有蓄意杀人之意,因此改判他无期徒刑。
全案上诉后,最高法院今天驳回,全案确定。10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