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2分钟要价80元 私人停车场超收违规

彰化市旭光路的城市车旅停车场,张贴「每半小40元」的费率与县府交通处所核定「每小时60元」的公告有所出入,县府依法裁罚。(杨子贤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彰化市停车窘迫,有民众日前在旭光路的城市车旅停车场内停车12分钟,竟被收费80元,打电话询问等了20分钟,最后回复是前1小时都以小时计算,掀起热议。

由于彰化县政府核定收费上限每小时60元,经派员到现场稽查,发现业者擅自调高收费,违反停车场法,最高得罚锾1万5000元。

有网友在脸书社群「彰化人大小事」社团贴文指出,停车12分钟要缴80元!停车场表示,已标示「每半小时40元」计价,这次收费以「未满1小时以1小时计」。

停车场的说法,让网友都发起不平之鸣,质疑这是什么算法?停12分钟跳到未满1小时计价,那每半小时40元是什么意思?「这不是摆明抢钱吗?」

县议员杨子贤表示,现场停车收费的标字过小,易有误导消费者之虞,更离谱的是「每半小时40元」,费率明显与县府交通处核定「每小时60元」公告有出入,质疑该停车场不仅误导不熟悉规定的民众,还擅自调高收费,经交通处通报,发现确实违法。

彰化县交通处长许俊宏表示,该私人经营停车场,县府2019年11月4日核定登记证,登载收费标准上限为每小时60元。

交通处3月5日派员稽查,确认该停车场现场公告竟是「每半小时40元」,已经超过法规核定的费率上限,6日发文责请业者限期改善,并将依《停车场法》规定,处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

交通处表示,引发争议的停车场业者应对超收停车费的民众办理退费,若有其他民众也有被不不当收费的情形,亦可迳洽该停车场的服务专线0800-208333申办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