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2家住宿式长照机构超收12位 卫生局重罚70万元以上
彰化县卫生局接获民众检举,彰化市2家住宿式长照机构超收及隐匿住民,违反新冠肺炎感控规定。卫生局今16日上午派员前往稽查,截至中午为止,已稽查发现1家超收4位住民,另1家隐匿住民8位,已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祭出高于70万元以上的重罚,由于该2家机构违法情节严重,卫生局相关人员仍在稽查中。
▲彰化县有2家住宿型长照机构被检举超收,卫生局前往稽查。(图/彰化县卫生局提供)
卫生局今日上午调派稽查员同步前往2家住宿型机构。2家皆属老人福利机构,分别于2000年及20004年立案,各核定可收置49床及22床。2家负责人为夫妻,且2栋机构建筑物相连。
卫生局稽查员清查并比对住民民册是否相符,及确认照顾服务员是否为合格人员,是否符合设置标准。稽查发现2家机构工作人员互相流用,且运用住民活动空间超收,住民登记名册与实际收置住民不符。现场发现,住民无法维持社交距离,也没戴口罩,群聚风险高。目前已清查1家机构超收4位住民、1家机构隐匿住民8位,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彰化县有2家住宿型长照机构被检举超收,卫生局前往稽查。(图/彰化县卫生局提供)
卫生局表示,新冠肺炎蔓延全球,国外已发生多起住宿型长照机构之群聚案例。卫生局前已要求各长照机构,应依中央指挥中心住宿性长照机构感控措施相关指引落实执行,尤其严查超收及隐匿住民,违者重罚。
▲彰化县有2家住宿型长照机构被检举超收,卫生局前往稽查。(图/彰化县卫生局提供)
彰化县传染病防治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已公告「彰化县实际执行照顾行为并容纳服务对象之场域,管制出入及容纳人数防疫措施」,相关场域均应配合以下防疫事项:一、 为有效执行感染控制应严格遵守相关设置标准及其收容服务对象人数,服务对象应与资讯系统上资料一致,另服务对象使用机构喘息部分亦同。二、 工作人员(含在、兼职员工、外包人力……等)应自行列册管理并即时更新,或备有签到退纪录供主管机关查核。三、 禁止不同机构间护理人员、照顾人员相互流动、支援,及不在名册上之人员执行照顾服务对象行为。四、 具COVID-19(武汉肺炎)感染风险(包括居家隔离、居家检疫、自主健康管理)之人员,于隔离、检疫及管理期间,禁止进入机构。如拒绝、规避或妨碍上述防疫措施者,依传染病防治法第67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为降低长照机构内感染之风险,使本县机构住民安心就养,彰化县卫生局将持续督导住宿式长照机构,落实执行相关管控措施,以全面提升照顾及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