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花冠涉3000万贪污案 厂商喊冤:那是「借款」

▲张花冠弊案缠身,嘉义地方法院20日开庭时,涉案厂商就大声喊冤,直指那些钱都是「借款」。(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嘉义县长张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内收受厂商3000多万元的贿款,遭检方求处重刑。而嘉义地方法院日前多次传唤厂商潘忠豪时,都被对方都以「开股东会」、「腹泻」为由请假,20日再度开庭时,潘忠豪就在庭上表示,那些拿给张花冠的钱全是「借款」。

张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内,利用嘉义县「大埔香草药草生物科技园区」BOT开发案,以协助厂商取得土地设定、展延融资为由,涉嫌向厂商潘忠豪收取3000万元贿款。嘉义地检署2013年8月16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洗钱防制法罪嫌将张花冠起诉,并向法院请求从重量刑,以维官箴。

嘉义地方法院20日传唤潘忠豪、前嘉义县政府城乡发展处长刘培东进行交互诘问。潘忠豪指出,张花冠2006年5、6月间曾以丈夫曾振农柬埔寨经商缺钱为由,向他借调了新台币3560万元。但检方发现,潘忠豪因台糖土地开发案而遭搜索后,立刻就陆续收到了张花冠3960万的汇款,加上先前的509万元,一共就收到了「还款」4469万元,与原先3560万的说词明显有所出入。

对于出借金额的说词和汇款数目相差近千万,潘忠豪说,因为当时公司状况让他焦头烂额,所以「详细数目忘记了」只记得张花冠有分很多次还,而总金额究竟是多少,真的不清楚。

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以敦表示,这3000万的借款不但没有约定利息、还款时间,而且事后的还款还超出借款金额非常多,相当不合理。加上政治人物索贿都会利用欠钱或其他理由借口,并不会直接索贿,在实务上也曾有判例,因此认定这3000万正是贿款,而非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