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涉芭樂園砍女友 犯案中持刀恐嚇趕人判5月

赖姓男子去年于溪州芭乐园砍杀郑姓女子,郑女堂哥听闻惨叫声前来查看,遭其持刀恫吓追赶,法院近日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赖男5月刑期;涉杀郑女部分由国民法庭审理中,已3度延押。

47岁郑姓女子在溪州乡经营芭乐园,年约50岁赖姓男子为其男友,并在此工作;赖男因赌博缺钱花用,常向女友要钱,疑因不满女友提分手,去年12月涉嫌伙同张姓男子以胶带捆绑郑女双脚,再持西瓜刀朝郑女挥砍26刀,郑女伤重送医不治。

赖姓及张姓男子所涉杀人案,经检察官提起公诉,法官认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犯后驾车逃离现场,加上2人对于犯案情节供述不一,有逃亡、勾串共犯之虞,从今年4月2日起执行羁押,近日裁定第3次延长羁押,均禁止接见通信,目前由国民法庭审理中。

此外,根据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决书内容,赖男砍杀郑女过程中,郑女在芭乐园旁工作的堂哥因听闻惨叫声,到案发现场附近查看,赖男见他出现,为避免其干涉犯案,持刀恫称「没你的事情,你闪喔」等语,并作势追赶,郑姓堂哥吓得拔腿就跑。

法官审酌赖姓被告当时正在实施重大生命法益犯罪,为驱离告诉人所生犯罪动机,其手持长刃西瓜刀起身追赶,一般人均会心生恐惧,致使告诉人跑走跌倒,被告犯后部分承认犯行,未与告诉人和解,依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