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女童跌落栏杆缝隙亡 饭店业者缓起诉
彰化谢姓女童从饭店6楼栏杆间隙跌落溪床死亡,台中检方裁定饭店业者缓起诉处分。(林欣仪摄)
家住彰化的谢姓女子去年农历春节期间,与家人带着年仅1岁4个月大的女儿到台中谷关风景区游玩,并投宿明治大旅社,未料,谢女的女儿不慎从旅社6楼栏杆间隙跌落一旁深达23公尺的大甲溪床死亡,旅社林姓负责人与郑姓经理被依过失致死罪法办,台中检方以两人与家属和解,裁定缓起诉处分。
缓起诉书指出,明治大旅社实际负责人林姓男子(63岁)涉嫌窃占国有土地,2012年间开始在和平区谷关一带、使用未登记的国有土地辟建饭店周边联外道路、茶坊与相关建物、车道等设施,并聘任郑姓男子(73)担任经理、负责现场工作,就此在谷关经营温泉旅宿。
去年2月8日下午,谢女带着女儿与孩子的表哥、表姊等人,到饭店6楼温泉区游玩,女童并跟着兄姊到停车场的栏杆旁看风景,当时她本要坐在栏杆下方的水平横杆上,却不慎从栏杆间隙跌到外侧,直接掉落深23.89公尺深的溪床,导致全身多处受到重创,急救后不治。
谢女认为该处栏杆间隙太大,才使得女儿跌落丧命,怒告饭店业者。检方调查发现,该栋旅社的6楼露台栏杆高约108公分、栏杆与栏杆间的间隙为16公分宽,露台旁设有停车场、凉亭与温泉区,且林男、郑男知道旅客会带幼童到此看风景,却仅设置「禁止攀爬」的告示,未增设其他防护设施。
检方认为林男、郑男涉嫌过失致死,因两人已坦承犯行,且与女童家属达成和解,裁定缓起诉处分;林男另涉及占有490平方公尺国有土地的部分,则依窃盗罪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