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议员施嘉华涉贿关押5个月 今傍晚无保释回

施嘉华去年11月羁押禁见至今长达5个月,据传今天傍晚8点左右,他已经无保释回。(本报资料照片)

彰化县议员第三选区施嘉华与妻子和父亲,选前为争取支持,再度涉及贿选,利用赞助垫付文宣品名义,变相提供等价之现金而贿选,去年11月羁押禁见至今长达5个月,据传今天傍晚8点左右,他已经无保释回,施嘉华委任律师表示,法院认为施嘉华已无羁押原因亦无羁押必要,故在今日审理结束后,当庭无保释放。

施嘉华和曾担任线西乡代会主席的父亲和妻子,在2018年参加县议员的时候,发放走路工,遭判决有期徒刑、缓刑5年确定,当选无效之民事事件,也遭确定,当选1年后被解职,施嘉华今年再度参选,依然不知悔改,再度变相贿选,选前就被收押,施嘉华抽到7号,依然在脸书,张贴竞选文选,强调「问心无愧,请勿未审先判,抢救」,虽当选了,但至今还没机会宣示就职。

施嘉华与父亲施复兴在去年11月23日大选前3天被逮,检方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今年1月18日检方依选罢法起诉,召开续押庭时,施复兴及施嘉华父子仍否认犯案,法官认为2人有相当影响力,足以湮灭证据与勾串之虞,因此裁定续押禁见,并禁止通信。

对此施嘉华委任律师环海法律事务所所长律师廖国竣表示,施嘉华仅是为当时村长、乡代候选人代订订制竞选文宣用品,并未涉及贿选,且协助订制的文宣品款项都已收迄,仅部分尚未清偿,检方仅凭尚未清偿的候选人,就主张施嘉华有行贿嫌疑,显属无稽。

廖国竣强调,所有受侦查之候选人均陈述施嘉华并未要求其等就协助代订文宣品乙情,应投票与被告作为回报,难认有何行求、期约之事实,应为施嘉华无罪之判决;法院认为施嘉华已无羁押原因亦无羁押必要,故在今日审理结束后,当庭无保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