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议员施嘉华偕同父妻藉文宣赞助贿选 检方起诉7人

彰化县议员第三选区7号候选人施嘉华选前在脸书喊冤,强调「问心无愧」,疾呼抢救,检方调查后,起诉7人。(施嘉华脸书/吴敏菁彰化传真)

彰化县议员第三选区施嘉华与妻子和父亲,选前为争取支持,再度涉及贿选,利用赞助垫付文宣品名义,变相提供等价之现金而贿选,检方之前已对施提起当选无效之诉,18日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等案件,对施等家人和其于受贿候选人等共7人,提起公诉。

施嘉华和曾担任线西乡代会主席的父亲和妻子,在2018年参加县议员的时候,发放走路工,遭判决有期徒刑、缓刑5年确定,当选无效之民事事件,也遭确定,当选1年后被解职,施嘉华今年再度参选,依然不知悔改,再度变相贿选,选前就被收押,施嘉华抽到7号,依然在脸书,张贴竞选文选,强调「问心无愧,请勿未审先判,抢救」,虽当选了,但至今还没机会宣示就职。

检方起诉指出,施嘉华去年1、2月间,得知伸港乡代参选人周男欲竞选乡代,当场便代为赞助其制作文宣笔和打火机等文宣品,好取得支持,赞助周男制作印有「伸港乡民代表候选人周某某恳请支持…」等文宣,价值6万4500元。

去年检调搜索施嘉华委托制作文宣品的礼品社,查扣施嘉华为诸多候选人订购的销货单等,施嘉华为掩盖,跑到周的服务处,要求周签名、写上「已支付」,企图掩盖替周付款制作文宣的证据,周男在检方问讯时,帮忙作伪证,强调是他自已付款,委托施嘉华制作文宣,但隔日再复讯已坦承是施嘉华付款,并缴回犯罪所得6万多元。

施嘉华也赞助和美镇民邱姓代表候选人2次,共4 万个文宣口罩,价值7万2千元,直到检调搜索时,施父传简讯给邱男说「邱代表,刚才口罩公司送帐单,麻烦请跟我二媳妇结算」,事先通报检方在查了,暗示要配合,邱亦配合做伪证,但隔日检察官复讯就坦承实情。

检方查出,施嘉华来赞助伸港乡某林姓村长候选人,制作1500支文宣笔,价值1万500元,检调搜索后,施父也即急找林男回取文宣笔费用,表示没有给好处,林男也在施父车内交付1万多元,掩盖接受贿选。

施嘉华还赞助伸港乡某陈姓女村长候选1万9900元的文宣笔和文宣纸,手法如出一辙,检调搜索后,施也要陈女签名文宣品单据,并向陈女要回文宣品费用。

此外,施的妻子钟女,去年也向线西乡某柯姓女村长候选人表示要赞助价值7500元的文宣笔,被柯的先生拒绝,施妻仍将制作好文宣笔送到柯的服务处,柯姓夫妇不接受「行贿」,柯夫又跑一趟,到施的服务处退回7500元。

检方指出,施嘉华父子和妻子,不思循循施民主正轨博取认同,变相提供同等价额之现金而贿选之方式,单独或共同基于对于有投票权之人行求、期约、交付贿络,邱、林、陈等,也无视选制度为民主基础,贪图小利而收受等同现金之免费宣传品,还否认犯罪、企图掩饰、狡辩,态度不佳,无视法律尊严,因此将施嘉华、施父、施妻、邱男、林男、陈女、陈男等7人起诉,并要求酌情从重量型,其中邱男有即时醒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供出受贿伪证,尚知悔改,请审酌犯后态度,给予缓刑或从轻量刑之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