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检破获弃土集团起诉181人! 土方公会理事长逆转一审获无罪

▲彰检111年破获一条龙不法废土集团,前后共起诉181人。(图/彰化地检署提供)

记者唐咏絮、庄智胜/彰化报导

检方111年接获检举,清运业者勾结土资场(俗称土尾)、清运车队及地主等,将北部工程弃土非法载运到彰化偏远农地、鱼塭倾倒,面积达6.5座大安森林公园。张检侦办后将永利联合公司负责人、土方公会理事长王建翔,以及弃土集团181人依废弃物清理法提起公诉。彰化地院认为王罪证不足,判处无罪;其余164名被告分处4月至3年不等徒刑、13家公司分处50万至350万不等罚金。

彰化地检署111年接获废土弃置情资,即指派检察官姚玎霖指挥彰化县警察局、芳苑分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二中队员警,并动员行政院环保署中区环境督察大队、环保局、财政部赋税署、中区国税局及国税局彰化分局、北斗稽征所、员林稽征所等单位,自民国110年9月起至111年8月止,在芳苑、大城、二林、福兴等地追查弃土,并向上层层溯源发动四次搜索,破获一条龙不法弃土产业链。

彰检起诉书指出,永利联合公司负责人王建翔曾担任土方公会理事长,承揽北市南港某豪宅预售建案工地废弃土清运业务,涉嫌赚取价差,利用凌晨将废土载往中南部倾倒,导致环境污染,初估犯罪所得高达1亿7000余万元,今年4月士林地检署指挥刑事局、台北、新北多个县市警方等,前往北市等26处执行搜索,复讯后谕知500万元交保。

检方调查,不法开挖、清运公司以每立方米950元至1350元之价格,向建商承包建地之开挖、清运弃土工程,一方面以每米20元至80元不等之价格向合法土资场购买不实收容证明,另一方面以每米600元至900元不等之价格,招揽清运车队非法载运,以合法掩护非法,清运车队再持不实土方来源证明文件及购土证明躲避稽查。

而土地仲介向地主及回填业者接洽倾倒回填弃土,仲介可获取每车次500元至800元价金,回填业者则每车次可获取1,500元至4,000元不等之价金,总计倾倒近万辆车次,非法回填55处,现场并有人以协助看场,向回填业者收取每车次300元至1,700元之保护费,如有不从便派人拦车威胁,从事妨害自由及恐吓取财等不法犯行。

全案侦结后,检方将王建翔、以及业者等共181人、13家公司起诉。彰化地院审理,认为王建翔所涉之违反废弃物清理法部分,因罪证不足判处无罪;另清运公司、土资场人员分别论处4月至3年不等刑度,3名主要公司负责人、专责人员谕知3年缓刑,并向公库支付50万至80万元不等金额;另涉案的13家公司分处新台币50万至300万罚金。

▼废土覆盖面积广达6.5座大安森林公园。(图/彰化地检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