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县前议员买地预付300万谈不成 竟揪众恐吓地主下场曝
彰化县蔡姓前县议员聚众讨债,彰化地院审结,依犯共同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公共场所聚集人以上首谋实施胁迫罪,判1年3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其余人各判处6至10月不等有期徒刑。(叶静美摄)
彰化县蔡姓前县议员向陈姓地主买地并预付300万订金,但后来买卖未成,蔡男却等不及地主退款,先后找来20人,到陈男住处恐吓要求还钱。彰化地方法院审结,将蔡男依共同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公共场所聚集3人以上首谋施胁迫罪,判处1年3月有期徒刑。
起诉书指出,蔡姓前议员在2019年10月间,支付300万元订金向陈男购买土地,但双方买卖未成,陈男允诺等土地转卖成功后即退还300万元,并开立同金额本票作为担保,2021年6月陈男即将完成土地交易,于是通知蔡男将在7月厎退还300万元订金。
蔡不满陈男还款时间拖延过久,在同年6月21日指示卢姓助理等人,进入陈男住处并打翻茶盘、桌子等家具,还拿塑胶椅砸陈男,并持棒球棍恫吓「我们还会再来」。同年7月5日蔡又指示卢男等人找来林男等多人分乘多辆车到陈男住处,卢男大喊「我跟你说我会再来,现在我来了。」并长按喇叭助阵,令陈男心生恐惧。
蔡男否认犯行,称大家在他的服务处原本是在等待「接神」,卢男提议要去陈姓地主的家看看,后来很多车跟着一起去,但他没下车或按喇叭,也没指使卢男等人恐吓陈男,他只有一起出门,不知道为何有那么多车跟着他前往陈男住处。
彰化地院审结,将蔡男依犯共同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又犯在公共场所聚集3人以上首谋施胁迫罪,处有期徒刑10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3月。缓刑2年。其余人各判处6至10月不等有期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