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县城建筑最高不超过18层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1月4日讯(记者 赖雅红)近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了《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从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建设、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两大方面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
《实施方案》要求,不新建超高层住宅,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同时提出,要强化县城建设管控。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