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飞被任命为天津市副市长
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30日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天津市市长助理赵飞为天津市副市长。
赵飞是1964年1月生,湖北沙洋人,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武警天津市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1984年8月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十里镇派出所工作,历任民警、副所长、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荆门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
2002年4月起,先后任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1年8月任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同年9月任武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2年2月兼任武汉市公安局督察长。
2014年7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同年8月任天津市市长助理,9月兼任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委、10月兼任武警天津市总队党委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