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虐待都有照顾不能的问题

(图/本报系资料照)

台北市一名等待出养,暂时由保母照顾的一岁多男童,两个多月前死亡,负责照顾的保母涉嫌虐童致死,已被收押。

这事情要怎么理解?看了半天,也没人讲得清楚。是这样:如果有老人家路倒,没有任何家属,请问能否由政府委托一名居家照服员在家全天候照顾?

同理,一名等待出养的幼儿,岂能委托平常从事居家托育的保母全天候,从周一到周日24小时照顾?更何况是可能需要早期疗育的幼童。

台湾1年有800名幼童需要出养,只有两百多名成功被收养,其中一半由台湾人收养,另外一半,注意了,必须出养到国外。

请问,其他600多名没人收养的幼童,住在哪里?机构,也就是育幼院。但当今理念是最好不要住在机构,而是寄养或收养。

儿盟在记者会有讲,等待出养的幼童,最好暂时可以寄养。问题又来了,台湾目前有1500多个寄养家庭,其中将近六成都已5、60岁,年轻人这些年的寄养意愿逐年降低,寄养家庭已经远远不足(每年有数千名幼童需要寄养)。

因为寄养家庭不足,其他家属也没办法照顾,儿盟只好把那名幼童委托保母照顾。更正确的说,其实是拿1个月3万多元来补助家属聘雇保母。

等待出养的幼童给保母照顾,当然就不是这样了,顶多只有社工1个月1次的访视。为什么1个月1次?这是比照一般家庭聘雇托育的访视频率,问题是,其他29天呢?谁来关注?

出事以后,说是社工要改成一个月两次或几次,试问,有用吗?严重虐待,十天半个月就会出事了。

所有照顾虐待都有照顾不能的问题,当照顾不来,照顾者情绪上来,就可能发生虐待情事。

今天看到那位负责访视的社工被铐上手铐的画面,实在令人心酸,据说是一位有心帮助弱势的高材生。我讲过很多次,台湾各方面建设就是一个空壳子,这又是一例。怎么会,一个立志帮助别人而当社工的年轻人,最后要被收押?

真的,如果把事情讲成,喔,大家不要捐款给某某组织!或者,虐童应判重刑!就太想法简单了。

你看到幼童身上脸上有点异状,但你1个月才来1次,加上保母又说可能是如何又如何,要怎么怀疑已有虐待情事?尤其最后1个月,保母编了一个理由,说是感冒还是怎样,在没有起疑的状况下,当然就暂停访视了。

发生这类憾事,难免群情激愤,但问题出在何处,还是要搞清楚,而不是把一、二人或某个组织抓来当罪魁祸首,就以为可以解决问题了。

为什么台湾人,越来越不愿意收养与寄养没有爸妈疼爱的幼童?这些等待出养的幼童该住在哪里,由谁照顾?这个事情没有弄好,于是顺水推舟,交给一般托育保母来照顾,然后用一般托育的监督机制来访视,于是就出事了。

这道理就好像聘雇外籍看护以后,家属是不是也会看头看尾,以免有疏忽或虐待情事?仲介也会来看,但不可能每天来,而此案社工访视那位幼童,就类似仲介访视外籍看护工作状况,监督力道当然不够。

照顾不能,再加上监督不足,便容易出现虐待情事。(作者为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