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台湾甜心」上摩铁爱爱 高雄男付8000元…完事惨了

▲高雄男子开房,对于对方年龄已具高度警觉,但仍选择进行性交易。(示意图/CFP)

记者曾羿翔/综合报导高雄地方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妨害性自主相关案件,全案共有2名被告,法院分别就不同事实与证据作出判决。其中一名男子阿威(化名)遭认定犯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并宣告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另名男子阿凯(化名)则因证据不足,获判无罪。

判决指出,阿威于2024年6月间,透过某包养交友平台(台湾甜心)接触女子,并于高雄市某旅馆内,以8000元作为对价,与一名年龄未满18岁的对象发生性行为。法院认为,阿威对对方年龄已有所警觉,仍选择进行性交易,已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法官审酌,阿威犯后坦承犯行,且已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达成调解并完成赔偿,加上过往无前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并宣告缓刑2年,缓刑期间须接受保护管束。同样上门花8000元 另名高雄男却获判无罪

同案另名被告阿凯,检方指控其于不同时间,透过同个包养交友平台接触女子,同样花费8000元在旅馆进行性交易。不过,法院审理后认为,相关对象在联系过程中均曾向阿凯表示已成年,加上平台本身设有年龄限制,尚难认定其主观上已预见对方实际年龄,检方举证未能排除合理怀疑,因此判决无罪。

法院指出,刑事案件须依证据认定,未能证明被告犯罪者,应依无罪推定原则判决无罪,全案仍可依法上诉。ETtoday新闻网提醒您:保护被害人隐私,避免二度伤害。(二) 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0、113。(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