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藤雄500万元交保检方抗告 高院评议
台北检侦办桃园八德合宜住宅案,不满声押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前任副总魏春雄获交保,提起抗告,高院合议庭法官1日中午前开始评议。
台北地检署指挥廉政署查出,远雄建设公司得标的桃园县「八德地区合宜住宅招商投资兴建(用地标售)案」,疑有行贿、收贿情事,5月30日展开搜索并约谈数人,北检漏夜复讯,31日凌晨1时认定涉嫌行贿的赵藤雄、魏春雄、白手套蔡仁惠有串供串证之虞及涉嫌收贿的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涉及贪污重罪及有串供(证)之虞,对4人声押禁见。
台北地方法院经隔离讯问后,31日裁定叶世文、蔡仁惠羁押禁见,赵藤雄、魏春雄各以500万元、100万元交保,均限制出境、住居。
台北地检署不服法院裁定赵藤雄等2人交保,认定2人仍有串供(证)之虞,有羁押必要,因此即时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合议庭法官中午前开始评议,抗告案最快下午裁定结果出炉。
这起案件总共有8名被告,其他3人以10万到40万元交保,还有1名承办人员无保请回,还有没有其他公务人员卷入弊案,也是检调下一步追查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