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法律梗错误百出 律师:放过台湾法律吧!
▲陈庭妮在戏中饰演法律系毕业的律师考生,但剧情遭网友指称似乎与现实中的法律有些出入。(图/翻摄网路)
八点档《真爱找麻烦》蒸蒸日上的收视率,也吸引更多观众收看,而剧情设定女主角宋奕婕为法律系毕业的律师考生,剧中自然也穿插不少的法律梗来衬托出女主角的专业。不过,由于剧中充斥着不少「似是而非」的法律知识,也让一位担任律师工作的网友跳出来恳求编剧「放过台湾法律吧」!
三立八点档《真爱找麻烦》男女主角柯伟翔、宋奕婕签下离婚协议书一事,令许多观众傻眼,连饰演男主角的宥胜也曾经询问过导演「要这样演吗」。然而从事律师工作的网友Chun-Lun Chang则从法律角度来看,认为女主角只是想折磨柯伟翔而已,并不是真的想离婚。
▼八点档收视率攀升,剧情也引来更多观众热烈讨论。(图/翻摄宥胜微博)
「罗芸提到的,结婚如果是出于受诈欺,效力如何?赵东阳保留了一个说法,按照民法第997条,结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所为之诈欺,他方当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结婚;至于诈欺是由第三人(如媒婆、家人、奶奶)所为者,可否请求撤销结婚?虽然法界众说纷纭,但多数见解认为:婚姻着重当事人的自主性及其神圣不可侵犯性,诈欺若为第三人所为者,不论相对人善意或恶意,也就是不管柯伟翔知不知道这场装病,均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与民法第92条的规定不一样,请剧组不要乱用,传播错误法律知识)。」
「如果宋奕婕真的娴熟法律,那张两愿离婚协议书当然不代表什么。在奶奶装病梗破了以后,她如果真的想离婚,即使伟翔不愿配合去登记离婚,她也可以在破梗后半年内以民法第997条起诉请求撤销婚姻,一样能使婚姻关系向后失其效力。」原文连结
此外,这名网友也指出一开始男女主角假结婚所缔结的婚前协议,因为违反公序良俗之故,根本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原文连结;而宋奕婕与柯伟翔在谈小星的收养程序时,就好像去超市买饮料一样容易,认为女主角好歹是学法律出身,总该知道收养必须经法律认可,还要考虑被收养者的最佳利益。原文连结
网友Chun-Lun Chang最后认为,《真》剧的确使用了一些过去不曾出现在电视剧中的术语,不能说编剧没下功夫,但可惜仅止于少数对白,大的剧情结构仍充斥着许多错误的法律观念,希望剧组除了娱乐观众之余,也要尽到社会责任,否则让不知情的观众信以为真就糟糕了。
三立副总张正芬对此则回应,「非常感谢网友热心建议,不过有关剧中法律相关剧情,均有请教过专业顾问,会根据剧情桥段的部分适时呈现。」
要这样演吗? 宥胜离婚协议书签不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