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收盘大量委托再撤销 证交所祭精进管理措施
针对常有投资人在开、收盘前,大量委托再撤销,证交所决定祭出精进管理措施。自今(5)日起,投资人于开市及收市前2分钟有异常大量委托后撤销,将以更严格标准要求投资人,若未改善,将采取5个营业日预收款券,同时,为了避免投资人分散,也将采取「归户」方式查核。
证交所指出,为持续改善委托人于开收市前异常大量委托后撤销行为暨精进管理措施,此次主要修改的内容有二点:
一、对于已从106年7月10采取采日取的管理措施,原为「1+3」周,此次调整为更严格的「1+7」周,即于每周最后交易日下午就当周每日委托人归户后之开市前及收市前2分钟对任一有价证券,异常大量委托后撤销累积张数达认定标准者列为筛选对象,会先将名单交给券商通知投资人,观察期从之后的3周延长至7周,也就是说观察时间延长,标准变严格了,并采取滚动式管理。
证交所表示,也就是说开收盘前2分钟,企图透过大量委托再撤销的情况,从原本的1+3周共4周,延长到1+7周共8周,投资人要从「忍」3周变成忍8周,期限过了、名单销掉了,会再重新起算。
二、为了避免投资人分散不同分公司大量委托下单,未来将会对投资人进行归户,将投资人在各不同券商开户的帐户都加计委托张数。
至于「大量」标准,证交所表示无法对外透露多少张数才是大量,但会视市场情况作调整张数标准。证交所并强调,上述精进管理措施不是「导致延后开盘或影响市场撮合」才符合条件,而是「只要有大量委托之后再删单」,都会进行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