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交易所 证监会统一管理
大陆全国300多家各类交易场所目前正面临到整顿风波,24日大陆国务院正式对外公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要求建立由「证监会」统一管理,及由相关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交易场所要求尽快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于年底前向大陆国务院报备。
《决定》将针对交易场所中未经批准违法开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存在的严重投机和价格操纵行为,金融管理人员侵吞客户资金、经营者卷款逃跑等问题展开整顿清理活动,当中并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于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进行一次性集中清理整顿,并要求在12月底前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报备国务院备案。
然近年某些地区为推进权益(如股权、产权等)和商品市场发展,陆续批准设立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但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在交易场所设立和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交易风险不断暴露,终引发社会广泛的关注。
不得权益拆分公开发行
在清理的「界限」上,《决定》明确表示,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出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更明令禁止电子撮合、匿名交易等不法行为。
《决定》认为,由于交易场所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开性,因此需要依法规范管理,用以确保安全运行。当中证券和期货交易更是因具有特殊的金融属性和风险属性,直接关系到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在经批准的特定交易场所,遵循严格的法律管理制度规范进行。
因此《决定》明确规范交易场所名称,凡使用「交易所」为文字的交易场所,除经大陆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征求联席会议意见。未按上述规定批准设立或违反上述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登记。
《决定》对此表示,政府与人民均应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违法交易活动蕴藏的风险,共同防范因问题延伸而引发出的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以避免进一步影响金融社会的秩序与稳定。
遏制文交所泛滥乱象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决定》有利于遏制文交所泛滥的乱象,不仅有利于维持整个市场的秩序,更有利于交易所的长期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权益,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实施配套细则,进一步完善整体交易场所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