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善盡照護老人責任
联合报近日报导有关老年人生活的尊严、福利、救援等问题,许多观念和讯息的确是政府施政必须参考的。
每个人都会老,老人要活得有尊严,政府也要善尽照护老人的责任。但每个老人状况不同,像报导中的退休老人想自己缴健保费,不希望连累或麻烦子女代缴;有些县市政府对六十五岁以上老人健保费作不同程度补助,减少一些问题。而医院对多病的老人,仍然不断提高或增加自费项目,这些费用比健保费高出太多,老人因病而贫问题更严重。
社会上歧视老人的情况还是很多。笔者有一亲友,未婚、年老、多病、无房,欲在某大医院附近租小套房。该医院附近有企业老板买下整栋旧时的旅馆大楼,改装为出租套房,却不肯出租给老人。一些老人包括笔者亲友,只好委托亲戚晚辈代为签署租约,但这样却又使自己无法领取社会局的租房补助费。
后经出租大楼的经理争取,才获得业主许可,老人也可签约。但后来有老妇人身体出状况叫救护车,业主认为有救护车出入很霉气,又不肯让老人租房,且连那位有正义感的经理也被解职。亲友明年却又得担心没房住。这才是政府应该关心的大事。
关注老人,要从尊重、体谅及多开发适合老人的商品着手,这才是老吾老且敬其老的精神。每个官员、企业老板和店家,都应想像自己家的老长辈如何过生活,才能发挥敬老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