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展现诚意助纾困!企业可申请退还营业税溢付税额 最高30万元
▲营业人因为疫情而导致生意大幅衰落,财政部解释,可以向国税局申请退还溢付的营业税额。(图/翻摄自pixabay)
财政部今(13)日发布,如果受到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而发生营业困难的营业人,可以依据营业税法39条第2项的但书向国税局申请退还溢付营业税额,最高限额30万元。
财政部解释,依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9条的规定,营业人申报销售适用零税率货物或劳务、取得固定资产及因合并、转让;解散或废止申请注销登记等,可以申请退还进项营业税溢付税额,否则必须留抵纳营业税,但是在特殊情况经报财政部核准之后才可以退还。
因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营业人的生意、营业状况大幅衰落,财政部认为确实符合「特殊情况」,财政部破天荒发布三项退还营业税溢付税额审核作业原则,并且授权给各地区国税局从宽协助处理,不需要逐案报财政部:
一,实施期间与纾困振兴条例实施期间一样,从今年1月15日起到明年的6月30日。
二,实施对象,是税籍状况还在营业中的营业人,且受到疫情影响今年1月以来连续两个月平均营业税较去年底前六个月,或者前一年的平均少15%。
三,退还的营业税溢付税额累计以新台币30万元为限,如果还有超过的余额则应该留抵应纳税额,若想要申请退税,就要逐案向财政部申请。
简单而言,就是营业人进来的发票大于开出去的发票,就是溢缴税额,一般情况下就是要留抵营业税,财政部举例解释,营业人买入的原料很贵,但是因市场因素导致价格下跌,无法加价卖出时,营业额远低原物料买入价格,就会造成溢缴税额、通常须留抵的营业税之用。
▲财政部建议,现在疫情已经慢慢稳定,营业人的生意、营业额也慢慢回温,所以要申请退还多少金额却时要仔细思考,避免未来税负压力大。(图/资料照)
财政部表示,通常正常营运的公司销项会比进项还要来的大,所以营业人帐上留抵营业税的税额也不会太多;但是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使得营业额太少,但是原物料、进项的钱已经付出去了,所以为体恤企业,发布可以申请退税。
官员进一步说明,随着疫情逐渐趋缓,许多防疫的限制措施也逐渐松绑,消费人潮逐渐回流,营业人的生意也渐渐恢复,如果营业人将留抵税额全都领出,未来缴交营业税缺乏资金可抵,反而造成税负上的压力。
财政部表示,这是首次使用39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况」来做解释,就是希望可以透过退还溢付税额展现政府的诚意,协助企业度过难关。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林巨峰表示,营利事业若因疫情影响而结束营业,可直接依营业税法第39条第1项规定申请退还溢付营业税额,无需适用30万元限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