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高雄都是「摄影棚」!硬碟存海量不雅照 变态狼交保继续拍
▲偷拍裙底风光示意图。(图/翻摄自Peakpx免费图库)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高雄朱姓男子(31岁)从前年7月起连续在多家商店、服饰店、甚至捷运站,趁机偷拍女子私密部分,警方发现他至少犯下9起偷拍案,报请检察官后到朱男家搜索后,赫然发现他可能从3年前就开始偷拍,至少拍了3000多张不雅照,存放在100G的硬碟中,受害女子不计其数,检、警将他羁押、起诉后,法院根据医院鉴定认定朱男罹患「窥视症」,有强烈窥探女性生殖器的欲望,审理后依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判刑,判朱男徒刑1年6月定谳,已入监服刑,不过,他在去年6月交保期间,又到凤山某服饰店偷拍女店员春光,遭高雄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处徒刑7月。
判决指出,朱姓男子是从前年7月分起,陆续在高雄市三民、前镇、鼓山、苓雅、新兴等区的服饰店、寝具店、文具店内,涉嫌偷拍女店员的裙下风光,或者由上往下偷拍胸部照片,连在捷运站也趁搭手扶梯之便,偷拍穿短裙女子的私密处,足迹遍及南高雄。
朱男多次当场被发现犯行,被害人也报警处理,警方侦讯时,朱男的母亲也到场陪同,并向警方透露儿子正在准备国考,可能压力太大才偷拍,朱男也都大多坦承犯行。
▲朱姓男子在服饰店偷拍女店员裙底。(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原本以为只是单纯的个案,但警方在侦办过程中发现朱男犯案次数相当多,怀疑他可能还涉及其他的偷拍,于是汇整资料后,报请检察官专案侦办,并持搜索票前往朱男家搜索,搜出8个随身碟、手机,警方还在朱男一个100G的硬碟中,赫然发现至少3000张的不雅照片,手机内也有许多偷拍私密部位的照片,而根据手机的日期显示,怀疑朱男的偷拍行径长达3年。
检、警将朱男带回侦讯,朱男坦承犯行,检察官则在复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事后也依妨害秘密等罪将他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朱男坦承全部犯行,而医院的精神状态鉴定则显示,朱男有强烈窥探女性生殖器的欲望,表现在一再重复的偷拍行为,从中得到性满足,符合窥视症的诊断,但他对社会常规的理解、判断力并无缺损,知道偷拍行为是违法的,犯案时也没有受脱离现实的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所影响,过程主动寻求刺激且有计划性,因此不符合减刑的规定,法官审理后依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判刑,判有期徒刑1年6月。
全案经高分院、最高法院审理,在9月维持原判决徒刑1年6月定谳,朱男也入监服刑。
不过,朱男去年6月在全案审理期间交保获释,结果他又跑到凤山某服饰店,再度以同样手法偷拍女店员的裙下风光,又被警方查获、送办、起诉,高雄地院审理后,依妨害秘密罪判徒刑7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