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宣示主權淋她咖啡 她從此聞到咖啡味就怕

中和一家汽车经销商陈姓员工遭妻子怀疑与庄姓女同事有染,陈妻拿两杯咖啡走到庄女身后,先将一杯咖啡从她椅背倒下,庄女感觉湿热而起身,两人口角、扯发,陈妻再将另杯咖啡泼到庄女身上。庄女提告并求偿,诉苦「闻到咖啡味就怕」,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依强暴侮辱罪判陈妻拘役30日定谳,民事庭则判她须赔偿2万元精神慰抚金。

庄女(42岁)表示,陈妻(46岁)因怀疑自己的老公和她有暧昧,2021年4月13日一大早就拿了2杯咖啡到她办公室,先是将一杯咖啡倒在她身后,接着踢踹、拉扯头发,她因此而弯腰,陈妻又将手中的另一杯咖啡往她身上泼。

庄女表示自己的身体、名誉、自由权遭侵害,此后听到身后有人走动或是闻到咖啡味,都心有余悸,最后辞职。她提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向陈妻求偿200万元精神慰抚金。

陈妻辩称庄女侵害她配偶权,还透过各种方式骚扰她,为了生活不被打扰,她才到办公室找人。陈妻声称只是把咖啡倒在庄女的椅背上,目的是要让椅子湿掉,让庄女「坐立不安」,并不是直接泼向她。

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陈妻须赔偿庄女2万元,因金额与庄女所期待的200万元差距过大,庄女上诉。庄女主张陈女自陈月薪有5万元,她离职后靠家人接济,因此精神慰抚金应提高。

高院民事庭认为案发地点是公开的办公室,有多名员工在场,陈妻倒咖啡、拉扯头发、踢踹等行为具羞辱恶意,足以使人难堪,确实侵害庄女的名誉权。

不过庄女被拉扯头发而弯腰部分,高院认为这部分难以认定身体权、自由权遭侵害,不用赔偿。高院审酌双方身分、地位、经济能力与被庄女受侵害程度,认为一审判赔2万元适当,庄女以「怕闻到咖啡味」「听到身后有人觉得害怕」等理由要求提高精神慰抚金无据,驳回上诉确定。

汽车经销商陈姓员工遭妻子怀疑与庄姓女同事有染,陈妻拿两杯咖啡走到庄女身后,先将一杯咖啡从她椅背倒下,庄女感觉湿热而起身,两人口角、扯发,陈妻再将另杯咖啡泼到庄女身上。庄女提告并求偿,诉苦「闻到咖啡味就怕」。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