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护理师「2年内不准怀孕」 医院院长:又没歧视或违法
日前湖南新宁县人民医院贴出征人公告,要求应征的护理师「到职2年内不准怀孕」,这话一出立刻引起讨论。新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徐玉光表示,这条款「不存在违反劳动法,也不存在歧视女性」,「丑话说在前头,省的以后麻烦」,但征人条款明显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规定,新宁县宣传部也立刻要求医院「取消限制」。
▲湖南新宁人民医院。(图/新京报)
根据《红星新闻》报导,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人民医院为了要招聘临时护理师,在某招聘网站贴出一则《新宁县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临时护士人员简章》,「招聘条件」栏中,除了对应聘人员有职称、身高、年龄有要求外,求职者得在到职后「两年内不准怀孕」。
依照大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了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且「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从法律上来看,新宁县人民医院地争人条款明显违法。针对质疑,徐玉光表示,「这个招聘条件经过了县里有关部门的认可,不存在违反劳动法,也不存在歧视女性」求职者「愿意来就来」,如果要求达不到,「你可以不来」,「丑话说在前头,省的以后麻烦」。
虽然徐院长霸气回应,但新宁县县委宣传部在征人条件引起争议后,火速要求医院修改内容。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报导中提及的招聘简章,并非医院正式对外发布的内容,而是一则仅限于内部流传的文件」,目前「2年内不准怀孕」的要求已经删除。
不过,在「征人条件」曝光后没多久,网友就分成两派讨论,一部分人认为「医院违法」;另一方则觉得,「医院做法没有错」,「很害怕周围同事去怀孕生子,小半年工作全丢给我们,会排班排到发疯」,几乎都是曾被「怀孕请假」的工作接收者,对同事「刚上班就怀孕」表达不满。
▲护理师在医院中工作十分忙碌。(图/CFP)
报导指出,其实这些问题的一直都存在,女性的生理特征决定了「养育婴儿上的责任」,「产假」则成为很多女性求职、升职中的「拦路虎」,也让「男女平等就业」停在制度上,各种各样的歧视依旧在暗地里出现。
这条「征人启事」不仅拉出医护业、女性职场界的无奈,更道出「男女平等」的理念在现实层面的尴尬。社会上,不少女性的工作能力、态度,都不逊于男同事,但却为了事业拖延生育,一转眼间,「黄金生育期」就已远去。
不少网友在新闻留言区回应,「难怪女性越来越多单身了,歧视越来越严重,生孩子无疑就是毁了自己的事业啊」,「我看到我堂姐上班医院生孩子都要分批的,因为要错开」,「如果要是不小心怀上了,难不成打掉?这有点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