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惩财务造假,有哪些利好?

中新经纬7月5日电 (董湘依 郑铮)据证监会网站5日消息,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一是在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二是在立体化追责上,行政处罚是立体化追责的一环,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也是立体化追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追责方面,今年以来已依法将40余起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民事追责方面,中国证监会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支持投资者发起民事追偿诉讼,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目前正在对上市公司(包括部分退市公司)重大违法案件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0起,在审支持诉讼22起。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琦分析,这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资本市场中存在的财务造假问题,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和预防这种行为,主要有以下的意义:

一是提高违法成本。通过修订《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升了对违规信息披露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以及对欺诈发行的罚款比例和刑期上限,这显著提高了违法成本,使得潜在的违法者需要重新评估其行为的后果。

二是立体化追责体系。构建了一个包括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和刑事打击在内的综合追责体系。这种体系能够更全面地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确保违法者在不同层面上都可能受到惩罚。

三是加快行政处罚。作为立体化追责体系的一部分,行政处罚是快速反应和初步惩处的手段,可以迅速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四是强化刑事追责。通过将财务造假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强化了刑事追责的力度,使得违法者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五是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追偿损失,包括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方式,这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赔偿途径,也增加了违法者的赔偿压力。

六是加投资者保护。通过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支持投资者发起民事追偿诉讼,强化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提高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七是解决普通代表人诉讼。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这是一种集体诉讼机制,可以更有效地解决大规模的投资者索赔问题。

张琦表示,总体来看,这些政策的出台显示了中国证监会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的决心。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以及加强投资者保护,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接受中新经纬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措施大幅提升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打击力度,会增强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作用,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保护实效,有利于构建行政、民事、和刑事的立体化追责体系,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这是落实新“国九条”要求的重要方面,也是打造“1+N”配套监管措施的重要举措,对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良好的市场生态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券商投行等业务的发展也会产生影响。券商等中介机构要起到监督作用,如果涉嫌联合造假,也会追责相应的责任。

杨德龙提醒,券商在开展业务方面,一定要诚实守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