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鲣、鲔鱼大不同 接轨国际别学半套

国人喜爱以鲔鱼罐头作成各式料理,日前食药署宣称使用正鲣做为鲔鱼罐头原料品名可直接标示为「鲔鱼罐头」,这是与国际接轨,但此做法引发外界质疑食安问题。(图/达志示意图

文/李武忠

鲔鱼属高度洄游鱼类,含丰富的营养价值(如omega-3脂肪酸维生素D、硒等),在美国每人每年消费鲔鱼罐头约2.7磅(1.2公斤),却因可能含高量的汞,食用安全受到关注。美国环保协会(EDF)于1990~2010年调查指出,市售由长鳍鲔制成的鲔鱼罐头(albacore tuna),也是唯一可以标示「white meat tuna」,汞含量较使用正鲣为原料的鲔鱼罐头(skipjack tuna)(light tuna)高出近2.7倍(前者平均汞含量为0.35ppm,后者平均为0.128ppm),两种罐头汞含量不同,提醒消费者注意(可以从标示上作识别),且多数使用正鲣混黄鳍鲔所制成的鲔鱼罐头,成本较由长鳍鲔制成的鲔鱼罐头要来得低,也成为美国超市主要的销售种类。

日昨食药署宣称经专家会议通过,未来除黑鲔鱼(以生鱼片为主)、大目鲔、南方鲔、长鳍鲔、长腰鲔、黄鳍鲔、大西洋鲔外,正鲣也可作为鲔鱼罐头的原料使用,品名也可直接标示为「鲔鱼罐头」,并表示美国、欧盟等都允许鲔鱼罐头可使用「正鲣」当原料,不需要另外标示,这是为了与国际接轨。事实上,除了国外对不同内容物的食安疑虑有详细研究并告知消费大众外,食药署作法恐引发外界诸多质疑与批评。

首先食药署宣称不是所有鲣鱼,而是只有「正鲣」才可以做为鲔鱼原料,问题是若加工业者系拿其他鲣鱼混充正鲣来当原料,食药署有何能力稽查?又有何罚责来遏止商人的混充行为?食药署必须对外做出说明,毕竟台湾政府最为外界诟病的是缺乏有效的执行力才会让食安、违建等问题层出不穷。

其次正鲣的英文名称为「SKIP JACK」,国际上的鲔鱼罐头若使用「正鲣」作为原料,原料标示需注明「SKIPJACK TUNA」而非「TUNA」,标示有所不同。将来中文该如何标示 ?可以放上鲔鱼图片吗?消费者要如何区别?对此食药署并未同时对外说明,与国际接轨不能只接半套!

再者食药署宣称系经专家提议,唯鲔鱼是「鲭科鲔属」,正鲣则是「鲭科鲣属」,两者并不相同,何况两者价格相差数倍至数十倍(前者平均每公斤约数百到数千元,后者每公斤低于百元),即便因考量鲔鱼数量减少,正鲣资源量还未发生过度捕捞现象,为保护鲔鱼资源,也不能便宜行事,这样对消费者并不公平。建议食药署应该公布会议记录专家学者发言,供外界检验,以平息外界图利厂商的质疑。

▲即使为保护日益减少的鲔鱼资源而改用正鲣(如图)做为原料,但两者价格相差甚多,若要以正鲣为原料,应该清楚标示,提供消费者自行选择,而不是鱼目混珠。(图/达志示意图)

还有食药署既然认同鲔鱼与正鲣都属于鲭科,属于同一族鱼种,可视为「鲔族」,拿正鲣为加工原料可以视同鲔鱼罐头贩售,那么生鲜的正鲣同样属于鲔鱼一族,为何不能以鲔鱼价格来贩售?对此食药署有必要提出足以服人的解释,以免引发更大的争端。而市面上既然有以长鳍鲔、正鲣、大目鲔等不同鱼种来做为鲔鱼罐头原料,何不趁此帮正鲣正名,在中文部分直接写明内容物为正鲣(而不是目前的鲔鲣鱼类),既符合实际也方便消费者选购。

公务员积极任事理应为民众所乐见,但是食安仍然应列为优先选项,何况蔡总统一再强调要建立最会沟通的政府。食药署同意拿正鲣充当鲔鱼罐头原料,却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向消费者做清楚说明,尽管是要与国际接轨,却很可能因标示、沟通不良造成消费者因有所疑虑而减少采购鲔鱼罐头,反而影响到鲔鱼罐头销路,得不偿失。而消费者也应该关心自己每日食用食品的来源与安全,毕竟维护食安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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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武忠,博士经济系教授。本报有删修权。本文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