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修订永续报告书 四重点

一、参考全球永续性报告协会(GRI)2021年更新版本,修正企业编制报告书适用准则,未来应参考GRI发布之通用准则、行业准则及重大主题准则编制永续报告书。

二、参酌永续会计委员会(SASB)准则,考量产业特性,订定产业重大性且投资人关注之永续相关指标,包含食品及餐饮收入占其全部营业收入比重达50%以上者、化工、金融保险、水泥、塑胶、钢铁、油电燃气、半导体、电脑及周边设备、光电、通信网路、电子零组件、电子通路及其他电子等产业,需依作业办法附表1之1至1之14,加强揭露产业永续指标。

惟考量实收资本额20亿元以上未满50亿元公司,为首年度编制永续报告书,除食品、化工及金融保险业外,得自113年起适用。

三、参酌气候相关财务揭露建议(TCFD)准则,规范应编制永续报告书企业应揭露气候相关资讯揭露事项共九项。

四、为进一步强化永续报告书品质,加强规范办理永续报告书强制确信之机构与人员,于作业办法加入「上市上柜公司永续报告书确信机构管理要点」相关规定,并自113年起适用,该要点将于今年度第四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