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包/投票日休假、上班薪水怎麼算 勞動部5大QA解惑

明天就是投票日,具有投票权且原属工作日的劳工,雇主应依法让劳工放假1日,工资照给。投票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明天就是投票日,具投票权的劳工如果明天原本是工作日,可以休假吗?如果休假会是无薪假吗?联合新闻网整理相关问答,为读者解惑。

问:我是劳工且有投票权,但明天投票日是工作日,想回家乡投票,可以休假吗?

答:投票日当天,具有投票权且原属工作日的劳工,雇主应依法让劳工放假1日,工资照给。

问:我是劳工且具有投票权,但周六原本就是我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可以补休假吗?

答:因劳工本得于当日行使投票权,因此不另外给假。

问:雇主同意明天让我休假,我可以把投票日的假挪到其他工作日再休吗?

答: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0时至午后12时连续24小时。由于投票权仅得于投票当日行使,性质与一般国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与其他工作日对调实施。

问:雇主要求我明天投票日上班,薪水怎么算?

答:雇主如果征得具投票权劳工同意于投票日出勤工作,应不妨碍其投票,并应加给当日出勤工资,至于计算方式分为下列两种类型:

一、原属劳工的工作日:应加倍发给出勤时段的工资。举例而言:劳雇双方约定当天出勤8小时,劳工外出投票2小时,返回工作6小时,雇主须加给6小时的工资。

二、原属劳工的休息日:视工作时数依《劳动基准法》第24条第2项有关休息日出勤加给之规定计算。

问:雇主要求我明天上班,却未依法给假或给薪者,该怎么保障我的权益?

答:雇主未依法给假或给薪者,可处2万元以上,最高100万元罚锾,并应补给工资。劳工权益如有受损害者,可就近向工作所在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直辖市、县(市)政府劳工局(处)或社会局(处)申诉,以维权益。

资料来源/劳动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