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三立投資中嘉 NCC促改正

立法院交通委员昨审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业务,立委提出三立到底有无入股中嘉,成为中嘉的上层股东的疑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委陈耀祥(图)答询时证实,根据初步掌握的调查资料是有的。记者曾吉松/摄影

国内第二大有线电视集团「中嘉」上月初遭爆料不仅上层股东异动,三立透过转投资上层控股公司,控制中嘉股权达百分之廿七,不但违反当年核准交易案时的承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更放任。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昨质询「三立与万海有没有成为中嘉的上层股东?」NCC主委陈耀祥说「三立有、万海还在调查」,允诺会请业者改正。

陈耀祥表示,根据初步掌握的资料是有,后续会先请相关业者改正、处理股份,没有改正才会考虑撤销原许可。邱显智批评NCC只轻描淡写要业者「限期改正」,等同鼓励其他业者或股东公然踩红线,NCC设定的附款与承诺「只是塑胶」。

立委陈椒华也提出相关质询,陈耀祥答询表示,三立违反媒体垄断条款确实有其严重性。陈椒华则认为NCC调查进度缓慢;交委会限陈耀祥一个月内到委员会报告调查结果。

二○一八年十二月,以宏泰集团掌门人林鸿南为首的团队,用泓顺投资公司名义,斥资五一五亿元吃下中嘉全部股权。NCC当时要求「非经本会核准,参与投资受让人事业之关系企业或自然人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或控制新闻频道。」意即要防止有线系统整合新闻频道造成媒体垄断。

不过,泓顺投资上面还有泓胜投资、泓策创投约五、六层的公司,最终受益人共有五大法人股东,包括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转投资的玺兆投资与铨升投资、泓策投资、荣盛投资、弘仓公司,还有个人股东郭冠群及其配偶王美文。

根据经济部资料,持股中嘉约百分之廿五的泓策投资,三名持股董事早在二○一九年全数降至零,持股约百分之十五的荣盛投资,原股东陈继业等人的持股也在二○二○降至零。

针对立委指控与质疑,NCC强调本案已请中嘉集团到会说明,亦函请经济部及中嘉提供股权资料,「如有违反当时承诺的具体事证,最重得废止原许可投资处分」。但官员说,依法规定,业者上层(第一层)股东变动超过百分之五要向NCC申报,但再上一层的股东并不需申报。

「五层投资术没违法,但有争议,算是巧门。」熟悉经营权律师与业界人士表示,设计这么多层都是为了特殊目的,大多是为满足规范,又想规避掉一些事情,可能是隐私,也或许是不愿让外界知道。

律师说,这种投资架构的好处是,不管原本上面的投资组合团队如何变动,等下次中嘉要交易的时候,只要卖掉最下面一层的公司泓顺投资即可。

业界则认为,中嘉已违反当初核准交易时的承诺,若依此逻辑,以后任何交易只要架个好几层,NCC查不到也管不着,凸显法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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