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用人不清?「委任律師」陳永來曾二度被移送懲戒法院

郑文灿律师陈永来今遭爆料曾遭惩戒停业。记者季相儒/摄影

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被控在桃园市长任内收贿,桃园地检署依贪污罪嫌声押却两度被法院裁定交保,经检方抗告,桃园地方法院本月11日第三度召开羁押庭,将郑羁押禁止接见,律师陈永来当晚即抗告,高院昨晚裁定驳回确定、不得抗告;今有媒体报导,郑的律师陈永来由法官转任律师时,二度因接案被移送惩戒法院,更因其中一起家暴性侵案遭惩戒停业,而他除了是郑的律师外,也曾受民进党新竹市长候选人沈慧虹委任。

据悉,陈永来中兴大学法律系毕业、司法官训练所38期结业,原任桃园地方法院刑事庭、民事庭担任智慧财产案件专股、治安专股、重大刑案专股、劳工专股法官,2007年6月转任律师,同年8月接受贪污案被告委任,出席羁押庭时涉嫌违反「律师法」与「律师伦理规范」中职务回避相关规定,经桃园地检署移付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最后认定声押庭是否属侦查程序的预审程序,仍有争议,主管机关也未明确规定,且检方未当庭表示反对意见,裁定不付惩戒。

另外,陈永来于2011年先后担任一起父亲性侵女儿的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的辩护人,根据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决议书指出,S男与女儿在性侵案件中是被告、原告的相对人,依法规定「律师曾受委托人之相对人之委任者,不得执行其职务」,陈后来说服女儿改口,称并没有被父亲性侵,并担任女儿的辩护律师陪同向检方自首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