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社美男计失败 法院判还钱

根据法院判决,蔡女的丈夫出轨和王姓女子有婚外情,她为斩断丈夫的桃花,在民国101年3月间与征信社签约,前后砸新台币700万元委托征信社使出「美男计」,保证能勾引王女交往,进而到国外定居,离她丈夫越远越好。

征信社后来告知任务达成,不料,蔡女竟发现王女还是回头纠缠丈夫,这才惊觉受骗。蔡女主张,当初的契约有效,她终止委任契约后,征信社业者应返还700万元。

征信社业者郭姓男子则辩称,确有雇用一名帅哥与王女交往并到中国大陆旅游;他当初与蔡女签订契约的内容涉及欺骗第三人的感情,是故意违背善良风俗的不正行为,应属无效,他不须还钱。

但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合法婚姻应受保障,介入他人夫妻感情甚至发生婚外情,乃违反社会普遍的道德观念,衡量权益保护的轻重及评价后,难认契约违反公序良俗,仍属有效。

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考量郭男确有雇请男子、临时演员等相关费用,经扣除必要支出后判决郭男应返还蔡女550万元,全案定谳。10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