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拍板 囤房税2.0 改全国总归户

囤房税新旧制比较

政府打炒房再出招!行政院会6日将通过财政部「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把原先囤房税以县市各别归户,改为全国总归户。另外,还将现行非自住住家税率1.5%至3.6%间,调升至2%至4.8%,但仍由各县市政府自行订定,预计明年实施、后年课税。整个方案仍待政院拍板,估将冲击囤房大户。

根据议程,行政院会6日主要由相关部会进行「健全房市措施」报告,其中包含由国发会说明健全房地产市场方案成果,以及财政部提报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另外,新青年安心房贷方案也将拍板定案。整体来看,以对囤房大户影响最大的「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最受关注。

据悉,财政部将一改原先囤房税采县市归户方式,变成全国总归户制,等于全国合并计算。此外,目前囤房税税率上限为3.6%,之后有望再调高,幅度可能拉到4.8%;至于下限则从1.5%调至2%,并仍由各县市政府自行订定。

换言之,未来持有多户的民众,将很容易达到囤房税税率门槛,大大增加民众持有多户房产的成本,并降低节税空间。

囤房税是以房屋税为课税基础,针对持有多户不动产的民众,实施房屋税的差别税率。一般自用户的房屋税率为1.2%,囤房税的税率最高目前可到3.6%。六都现在只剩新北市没有实施囤房税的累进差别税率,新北市规画8月完成修法。

另由于我国住宅房屋分为「非自住」与「自住」型态。所谓自住住宅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设立户籍于三户房屋内,皆认定为自住用途,适用较低的1.2%房屋税率。非自住住宅部份,第四户以上或不属于自住用途的住宅,才符合俗称的「囤房」,并由地方政府自行订定1.5%至3.6%不等的较高房屋税率。

一旦总归户正式上路,原本一位民众在台北、台中各有三户房屋,按照现行规定,因为采县市归户,所以就适用自住税率;一旦改为全国归户,不同县市合计只要超过三户都将被课予囤房税,对囤房大户影响甚大。